•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0 18:59:02 股吧网页版
润和软件: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2 名,职工董事 2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红卫先生、马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眭鸿明先生、李万福先生、柳世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柳世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眭鸿明先生、李万福先生、柳世平女士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拟任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10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周红卫先生,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曾担任日本恒星(南京)电脑系统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及部门总经理、宏图东方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裁等职。周红卫先生担任江苏省工商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副会长、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南京市无锡商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会长。200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20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周红卫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3.13%的股份,并通过控制控股股东
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4.96%的表决权比例间接控制本公司 4.44%的股权,合计控制本公司 7.57%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形外,周红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红卫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