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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5 16:44:21 股吧网页版
科恒股份: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5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腾”)应向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2,924,240 元、律师费 30,000 元及相关借款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此前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深圳联腾的相关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鉴于《民事判决书》项下的付款义务尚待原审被告方履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收回的款项金额,相应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取决于原审被告实际履行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6)粤 07 民终 2257 号】,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公司与深圳联腾、莫业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广东省江门市
江海区人民法院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
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026 年 2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5)粤 0704 民初 5432 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深圳联腾向公司
支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律师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披露

2026 年 5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6)
粤 07 民终 2257 号】,原审被告深圳联腾不服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作出
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6)粤 07 民终 2257 号】,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76,072.01 元(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 年 6 月 9 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仲裁事项 1 项,涉案金额约 15.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18%。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未披露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公司与深圳联腾、莫业文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终审)对公司影响
公司此前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深圳联腾的相关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鉴于《民事判决书》项下的付款义务尚待原审被告方履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收回的款项金额,相应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取决于原审被告实际履行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将继续通过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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