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执行完毕告知书》
暨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万国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因民间借贷纠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请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协助以市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强制卖出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的 3,500,000 股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 15,637,14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8%;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098,8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30%。
3、万国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的《告知函》。据悉,万国江先生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完毕告知书》【(2026)粤 0605 执 70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概况
(一)万国江先生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股东名称 执行方式 实际执行期间 执行均价 执行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14.64 981,351 0.36%
万国江 2025/9/8-2025/10/31
大宗交易 11.52 2,518,556 0.91%
合计 12.39 3,499,907 1.27%
(二)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司法强制执行前持有股份 司法强制执行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万国江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195,523 9.49% 22,695,616 8.23%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019 0.25% 689,019 0.25%
唐芬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32,058 0.74% 2,032,058 0.74%
小计 2,721,077 0.99% 2,721,077 0.99%
万涛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40,595 0.63% 1,740,595 0.63%
合 计 30,657,195 11.11% 27,157,288 9.84%
注: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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