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光成)
本人杨光成,作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本人充分应用专业知识及多年的工作经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4 月,在宿州市褚兰区政府任司法干事;1993 年 4 月至 1995 年 12
月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5 年 12 月至 2004 年 8 月,在安徽君
光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同期 1996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宿州民建市委经济部
主任;2004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5 年至今
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至 2023 年任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4 个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并对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2025 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董监高责任险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与了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21 个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审议的事项投了赞成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策略、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已满 15 日。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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