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兴业证券与科恒股份签署的《承接督导之持续督导协议》,兴业
证券对科恒股份的持续督导期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兴
业证券对科恒股份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兴业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持续督导机构基本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 苏军良
联系人 李圣莹
保荐代表人 李圣莹、王海桑
联系电话 021-20370631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科恒股份
证券代码 300340
注册资本 27,551.47 万元
注册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 曾繁裕
控股股东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吴德辉
联系电话 0750-386381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 年 11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兴业证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承接
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间,兴业证券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承接督导之持续督导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科恒股份原聘请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担任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股票需要,公司聘请兴业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5 年 3 月 27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自上市公司与兴业证券签订《保荐协议》和《承接督导之持续督导协议》之日起,国投证券尚未完成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
兴业证券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委派李圣莹女士、王海桑先生担任
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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