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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46:17 股吧网页版
科恒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公司、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

公司、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浩能”)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17,545,502.37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如原告不服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鉴于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903 民初 5958 号之一】,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浩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903 民初 5958 号之一】,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 年 2 月 2 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1 项,涉案金额约 71.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84%。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未披露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浩能买卖合同纠纷案对公司影响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如原告不服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鉴于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在执行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初 5958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附件一:累计未披露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 案号 获悉/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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