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 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
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
保密, 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 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避免过度
宣传和误导。
(五)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 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
效率, 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 实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双向沟通, 形成良性互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
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
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 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
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
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 企业文化建设;
(六)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 便
于投资者参与。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
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八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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