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2 16:35:59 股吧网页版
麦克奥迪: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克奥迪 公告编号:2026-002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319,823,418.4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一、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麦克奥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器械”或“原告”)就与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三级专科公立医院,以下简称“沈阳六院”或“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收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已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

二、 本次案件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辽宁麦克奥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告: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货款人民币 258,566,009.64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8,257,408.76 元(以每月欠付货款

金额为基数,按照首次逾期之日四倍 LPR(13.8%)计算,暂计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并请求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3、确认协议已经解除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人民币 3,300万元;

4、判令被告协助盘点并返还原告的办公用品以及医用耗材;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

(三)事实及理由

2022 年 10 月 14 日,原告辽宁器械与被告沈阳六院签订了《沈阳市第六人
民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约定沈阳六院向辽宁器械采购医用耗材。

根据《采购合同》,辽宁器械与沈阳六院的合同履行期限为 3 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履行。辽宁器械根据沈阳六院的采购情况每月分两期向沈阳六院开具发票,沈阳六院收到发票后向辽宁器械开具期限为 12 个月的银行商业汇票,若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沈阳六院应向辽宁器械支付超期货款金额 5‰的违约金。同时,合作期限内,若因沈阳六院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辽宁器械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沈阳六院应当向辽宁器械支付剩余合作年度总采购额的违约金。
2022 年 12 月 28 日,辽宁器械与沈阳六院签订了《<第六人民医院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配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商业汇票期限由12 个月修改为 6 个月。

2023 年 1 月 1 日,《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开始履行,辽宁器械一直依
约向沈阳六院供货,忠实履行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自 2024 年 4 月账期起,沈阳六院未再依约向辽宁器械开具过商业汇票,也未再进行任何付款。

为此,辽宁器械多次向沈阳六院发函,要求尽快支付逾期款项。但沈阳六院仍持续违约。辽宁器械不得不向沈阳六院发送了《停止供货通知函》以及《解除
合同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解除《采购合同》。

根据沈阳六院签字确认的发票签单返回明细等资料统计,截至本案诉讼时,沈阳六院仍拖欠辽宁器械货款本金人民币 258,566,009.64 元,经多次催款至今仍不支付,辽宁器械的医用耗材和办公用品亦未返还。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