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0:03:14 股吧网页版
ST联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4、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将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3、制衡性原则。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坚持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岗位和机构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

5、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在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以合理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三、内部控制评价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内部控制结构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的发展。

①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按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②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负责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等。《公司章程》已对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此外,公司董事会 7 名成员中有 3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遵照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依照自已的专业能力及时发表独立意见,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提高了公司
的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参考。

③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监事。监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
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组成并行使职权。《公司章程》已对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④总裁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公司章程》对总裁的任职资格和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