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8:09:01 股吧网页版
ST联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ST 联创 公告编号: 2025-061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25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人员 13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卫华先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亚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卫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亚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赵卫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亚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收费。公司 2025 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9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