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17:32:41 股吧网页版
ST联创: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ST联创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 594,24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2598 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0,000.00 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68,969,119 股变更为 1,068,374,879 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2018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届满,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出具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延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事项,共向 1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55.23 万股,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3 日,
上市日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

8、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