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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36:28 股吧网页版
ST联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截至 2025 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年末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81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
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1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到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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