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综合判断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综合判断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主要包括: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联创聚合物有限公司、淄博联创聚氨酯有限公司。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等业务和事项。纳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结构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的发展。
①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按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②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负责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等。《公司章程》已对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此外,公司董事会 7 名成员中有 3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遵照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依照自已的专业能力及时发表独立意见,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参考。
③总裁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公司章程》对总裁的任职资格和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经理层负责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并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④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内部审计的规范性与专业性。本公司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设立了审计部,审计部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营过程、经营结果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内部审计,向审计委员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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