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1:51:38 股吧网页版
立方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退 公告编号:2026-041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 月 13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 14:30 在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林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246 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2,119,2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63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245 名,代表股份数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13,284,7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02%。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名,代表股份数 149,334,8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271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2 名,代表股份数 500,4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779%。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3 名,代表股份数 12,784,397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9923%。其中,参加表决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243 名,代表股份数 12,784,39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9923%。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781,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10%;反对 3,13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8%;弃权 2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9,946,696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728%;反对 3,136,701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112%;弃权 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60%。

同意选举江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海律师、苗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