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彬先生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人作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潘彬,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汉堡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湖南省 121 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专业负责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会计学原理》负责人、湖南省一流本科课程《财务管理虚拟仿真实验》负责人。“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数智财经工作委员会普通高校分委会副主任及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智能会计分会副会长,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教育转型发展校企联盟执行主任。曾任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院特聘教授、湖南大学会计系主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现任广州商学院校长助理、会计学院院长,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
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出席
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应参加 列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潘彬 7 7 0 0 1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董事会前 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认真审阅议 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听取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 部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日常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度审计开展前,预先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 的审核意见,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通过以上工 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与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全 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 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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