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公司”或“发行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187,16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7,166,857.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9,370,061.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 441C00022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分别与各存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内容,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基于企业级建模和实施工艺的金
1 融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34,483.02 25,267.53
2 “星云”数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12,028.79 -
3 云原生数字生产力平台建设项目 9,273.33 9,114.15
4 补充流动资金 12,820.00 6,555.33
合计 68,605.14 40,937.01
截至 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8,525.58 万元(不含利
息),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 截至 2026 年 3 月 6 投资进度
资金投入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基于企业级建模和实施工艺的金
1 融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25,267.53 8,069.91 31.94%
2 云原生数字生产力平台建设项目 9,114.15 3,871.88 42.48%
3 补充流动资金 6,555.33 6,583.79 100.43%
合计 40,937.01 18,525.58 /
注:上附表格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相差 28.46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使用了自有资金支付部分费用,相关费用最后并未置换发行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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