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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01:37 股吧网页版
长亮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 时至 11 时在公司大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9 人(其中受托董事 0 人,通讯表决的董事 6 人,为王长春、徐亚丽、李宏广、张苏彤、赵锡军、赵一方),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超过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同意《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激励对象资格,且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358,500 份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08,375 股限制性股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若该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前述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746 元/股。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若该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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