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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20:07:40 股吧网页版
华鹏飞: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5)060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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