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2025 年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或“中
兴华”)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内容
(一)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7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信源将
向客户交付的商品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及存货-库存商品其中 113,375,452.81 的商品,由于涉密等原因,我们未能对上述发出商品执行监盘程序、函证程序,以及无法对部分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访谈等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发出商品的数量、规格型号、金额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9 及注释 30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
信源其他流动资产中列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6,621,768.12 元,其他流动负债中列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3,845,324.85 元,金额重大。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就上述增值税税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北信源 2025 年度未能有效执行与发出商品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存在销售合同未能与发出商品实际状态相匹配,从而影响了期末发出商品余额的准确性。上述行为导致北信源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发出商品环节存在潜在的账实差异。
北信源 2025 年度未能有效执行与增值税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进项税额与采购业务难以匹配、销项税额与销售记录及纳税申报明细难以匹配。上述缺陷导致我们无法就上述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截止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北信源公司内部控制失去了这一功能。
在北信源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
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对北
信源 2025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对于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所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
展,以尽快解决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以上事项,公司已积极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保留意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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