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玉顺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范玉顺先生,1962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 年 7 月博士毕业于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专业。1990 年 8 月开始在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工作至今,现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 CIMS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网络化制造实验室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席会议 次数
范玉顺 17 17 0 0 否 6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1 1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任期内对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拟任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讨论和审核,提出了有关建议。
(三)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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