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6-01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定期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及延期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及4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平先生所作的《总经理 2025 年度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殿义先生、范玉顺先生、祁怀锦先生和上一届独立董事黄德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
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孙殿义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范玉顺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黄德汉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1,514,531.30 元,提取盈余公积 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7,912,238.05 元,2025 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39,426,769.35 元。
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607,720,640.9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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