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饶柱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饶柱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积极听取管理层汇报、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
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
名 应出 亲自 委托 是否连 应出 亲自 委托 是否连
席次 出席 出席 缺席 续两次 席次 出席 出席 缺席 续两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
饶
柱 7 7 0 0 否 2 2 0 0 否
石
本人对本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工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了如下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度共主持召集了3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玲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陆佳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妍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在履职过程中,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确保被提名人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参与了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事项、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通过调查,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2025年度向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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