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6-040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乌兰察布 PPP 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 年,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乌兰察布市环野生态园林有限公司(简称“环野生态”)与乌兰察布市园林服务中心(简称“园林服务中心”)签署《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提升改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简称“《PPP 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环野生态承担该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 10年。2020 年 8 月,项目进入运营期。
为把握中央及地方政府化债政策的窗口期,尽快回收货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新业务发展,经与园林服务中心协商,签署《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提升改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简称“《终止协议》”)提前终止本 PPP 项目,并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本终止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重组方名称:乌兰察布市园林服务中心
(二)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集宁区杜尔伯特街 14 号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债务重组人为本项目业主,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债务重组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债务重组方案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项目费用总额 49,537.28 万元,园林服务中心已支付
17,441.70 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费用 32,095.58 万元。
根据《终止协议》约定,首先园林服务中心应于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10,000 万元,环野生态应配合完成资产移交相关工作;其次园林服务中心用工业用地等不动产进行抵顶,总价值不高于 13,257.35 万元(土地最终资产价值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准),园林服务中心承诺配合环野
生态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土地转让全部手续(若未按时完成土地转让的
全部手续或者双方无法就土地评估价格达成一致,则环野生态有权要求园林服务中心以资金方式或环野生态认可的其他方式偿还此部分欠款);剩余 8,838.23万元全部以现金形式分三年期进行支付,分别于2027年5月15日之前支付2,651万元、2028年5月15日之前支付3,093万元、2029年5月15日之前支付3,094.23万元。
若园林服务中心未按《终止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费用,应自逾期之日起,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环野生态支付违约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乌兰察布市园林服务中心
乙方:乌兰察布市环野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PPP 项目合同》,并达成本协议。
(一)项目终止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双方停止履行《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与
义务。项目资产完成正式移交前,由乙方继续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过渡期
(即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资产完成正式移交日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双方另
行协商。自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甲方应自行承担项目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费用。
(二)项目结算范围
根据《PPP 项目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谈判确定的结果,本项目提前终止结算范围包括:总投资、投资回报、运营维护费等。
(三)项目费用
1、应付总金额:49,537.28 万元
2、已支付金额:17,441.70 万元
3、未支付金额:32,095.58 万元
(1)甲方于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10,000 万元;
(2)甲方用工业用地等不动产进行抵顶,总价值不高于 13,257.35 万元(土地最终资产价值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准),甲方承诺配合乙方于 2026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土地转让的全部手续,若未按时完成土地转让的全部手续或者双方无法就土地评估价格达成一致,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资金方式或乙方认可的其它方式偿还此部分欠款;
(3)剩余 8,838.23 万元甲方全部以现金形式向乙方分三年期进行支付:
① 202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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