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司章程集合1%的持股3个月以上的股权就可以提出股东大会议案,对吗?
蒙草生态: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依据《公司法》“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公司章程“第五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旨在落实股东民主决策,提升治理透明度与科学性,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公司治理生态。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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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法》“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公司章程“第五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旨在落实股东民主决策,提升治理透明度与科学性,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公司治理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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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6-29 1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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