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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17:06 股吧网页版
蒙草生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2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公司通过对经营风险的分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等原则,建立了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权责分配、货币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人力资源政策等,在项目实施、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已建立了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保证了公司经营方针、策略和管理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包括所有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单位;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SPV 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资金活动、项目实施、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控制、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内部监督等主要业务流程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分别按其职责行使表决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的职责和程序,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通过严格执行以上制度,切实保证股东对公司实行联合控制的最高权力,确保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保证董事会行使对公司重大事件决策及业务的管理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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