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关注公司整体运营和财务状况,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和提出建议。全体董事均准时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历次会议,规范、科学地进行决策,围绕年度内相关事项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行使董事权利,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一)主要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过敏性疾病诊断及治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在我国脱敏治疗市场具备领先地位,并逐步推动在干细胞、天然药物(抗耐药抗生素)等其他领域的研发工作。公司主要上市销售的药品包括粉尘螨滴剂(国药准字S20060012,商品名:畅迪)、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国药准字S20210001,商品名:畅皓)、以及粉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国药准字S20080010,商品名:畅点)等系列点刺液产品。
(二)主要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2,404,471.4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940,984.3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86%。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各位董事 本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认真勤勉地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确决 策做了大量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历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第五届董事 2025年 2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 会第十一次 月 13 日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议
(1)《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第五届董事 (9)《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2 会第十二次 2025年 4 (1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薪
会议 月 18 日 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1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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