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7:06:24 股吧网页版
楚天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楚天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1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185,376.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814,623.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4]1100001号验资报告。

2024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432.52万元。本次置换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7号)。

2024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二)2025年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33,751,020.87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元)

2024 年 1-12 月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800,000.00

加:2024 年 1-12 月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914,036.09

加:2024 年 1-12 月赎回理财金额 2,670,000,000.00

减:2024 年 1-12 月项目置换资金 153,114,4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