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号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 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事 宜 进 行 了 专 项 研 究 论 证 , 特 制 定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同 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利 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 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 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 ,不 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具 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 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 ,应 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 ,并 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债务偿还能力、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 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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