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 2025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作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业绩承诺方做出的关于楚天飞云制药装备(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飞云”)2025 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楚天科技以发行股份购买楚天飞云的少数股东叶大进、叶田田持有的楚天飞云 1,160.00 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叶大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96 号)注册批复,同意上市公司向叶大进发行 1,890,389 股股份、向叶田田发行 1,646,46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2023 年 5 月 15 日,楚天科技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收到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叶大进、叶田田2 名楚天飞云股东,将其所持 1,160.00 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全部登记至楚天科技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楚天科技合计持有楚天飞云 100%的股权,楚天飞云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基本情况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楚天科技与本次交易对方叶大进、叶田田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手方叶大进、叶田田承诺:
1、如标的资产在 2022 年度内完成交割,楚天飞云在 2022 年度、2023 年度
和2024年度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360.00万元、420.00万元和480.00万元;
2、如标的资产在 2023 年度内完成交割,楚天飞云在 2023 年度、2024 年度
和2025年度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420.00万元、480.00万元和510.00万元;
3、双方同意,选用楚天飞云在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及三个年度实现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考核指标。基于此,交易对方承诺,如标的资产在 2022 年度内完成交割的,楚天飞云在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1,260.00 万元;标的资产在 2023 年度内完成交割的,楚天飞云在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1,410.00 万元。
(二)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楚天科技与本次交易对方叶大进、叶田田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如下:
1、交易对方承诺,在上述业绩承诺期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楚天飞云每年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100%,交易对方应就当年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对应的差额部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业绩补偿原则和方式
双方一致确认业绩补偿的顺序为:补偿义务人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已履行的补偿行为不可撤销。
具体业绩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其中,“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指业绩承诺方持有楚天飞云股权的本次交易价格(即:交易对方持有楚天飞云 1,160 万元出资对应股权的本次交易对价
4,750.00 万元)
补偿义务人以股份形式进行补偿的,其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支付。
补偿义务人同意,若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楚天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补偿义务人还应补偿该等事项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等收益),随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一并补偿给楚天科技。
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足补偿,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偿的,现金补偿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期业绩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3、业绩承诺期间内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包括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合计不超过交易对方合计获得的税后交易总对价。
4、不得质押股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