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张少球先生、独立董事王善平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李浪女士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委员总数的 2/3,召集人为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少球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各委员未对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保审计深度与质量,并对其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独立勤勉的态度履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予以认可,并持续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经审查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内审工作切实有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所记载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较为全面地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