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
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投反对票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王友钊 7 2 5 0 0 否 0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3 次股东会,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 3 次,参与战略委员会 1 次。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集并主持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规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8 日,参与第五届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公司经营目标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集并主持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集并主持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二)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前已对其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董事会会议上对聘任议案投同意票。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提名并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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