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 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因公司董事会换届离任。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认真审议议案,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出 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投反对票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刘晓松 6 2 4 0 0 否 0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3 次股东会,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 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4 次,参与第五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参与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1 次。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集并主持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8 日,参与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审核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集并主持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集并主持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集并主持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参与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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