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星期五)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人数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人数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居年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斯洛文尼亚研发生产基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终止建设斯洛文尼亚研发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号)。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以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 年 5 月 7 日至 2026 年 6 月 3 日)收盘
价格跌幅累计超过百分之二十,同时,公司 2026 年 6 月 3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
近一年最高收盘价的百分之五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回购的触发条件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同时,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6.59 元/股,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17.73 元/股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用途
本次回购主要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376.0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9%;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300.8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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