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袁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袁林,法学博士,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学会特殊人群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现还担任金科智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境内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达到了全体董事总人数 7 人的 1/3(公司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白银春为职工代表董事,截至本报告日,全体董事总数为 8 人,独立董事占比仍超过 1/3),符合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2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会议次 席会议 参加会议次
会议次数 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8 2 6 0 0 否 2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合计出席 8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配合下及时获取了会议审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经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续聘及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全部 7 次会议,重点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汇报,并同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2 次会议,主要系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2024 年年度审计结果及 2025 年年度审计
计划。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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