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2
证券代码:300364 证券简称:中文在线 公告编号:2026-039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8,051.07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案件最终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 2026 年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或“公司”)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6]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1537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DC20252583
号增资、股东及回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25)中国贸仲京字第 088511 号】,正式受理公司关于 A 公司的股份回购纠纷案。申请人: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A 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张某,第三被申请人:王某,第四被申请人:赵某。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事实与理由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等四位投资人作为增资方与 A 公司、张某、王某、
赵某及其他股东共同签订了《关于 A 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5,000万元认购 A 公司股权;同日上述各方共同签署了《股东协议》。
2023 年 3 月 31 日,A 公司未按照《股东协议》相关约定实现公开发行上市,
触发回购条件;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向 A 公司和张某发送《限
期履行义务通知函》:“基于回购事件条件已成就,中文在线特此致函 A 公司履
行回购义务,同时请张某先生履行差额补足义务,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前向公
司支付全部回购价格”。
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回购价款,创始股东也未依约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获得足额回购价格,亦已构成严重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和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和《股东协议》第 11.1 条约定,被申请人案涉长期拖欠回购价格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公司据此有权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回购价款,并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利息(资金占用)损失和律师费等全部费用损失。
2、诉讼请求
1) 请求裁决 A 公司、张某向申请人连带支付全部回购价格,具体以
50,000,000 元(币种:人民币,下同)为基数,按照每年 12%的复利,
自2021年9月30日起计算至回购价格实际支付完毕之日为止,截至2025
年 8 月 4 日暂为 77,481,779.20 元;
2) 请求裁决 A 公司、张某连带赔偿申请人因未能按期获得回购价格而遭受
的利息/资金占用损失,具体以 2024 年 4 月 17 日的回购价格 66,922,24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自 2024 年 4 月 17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截至 2025
年 8 月 4 日暂为 2,827,743.48 元;
3) 请求裁决 A 公司、张某连带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159,000 元
和保全申请费 5,000 元;
4) 请求裁决王某、赵某基于其案涉违约行为对上述 1-3 项项下未偿债务向
申请人承担有限连带清偿责任;
5) 请求裁决 A 公司、张某、王某、赵某共同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仲裁
费、保全保险费 37,189.41 元等全部费用。
三、裁决情况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6]
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1537 号),基于事实和理由,仲裁庭经合议后,裁决如下:
1) 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款,以人民币 50,000,000 元为基数,
按照每年 12%的单利,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计算至回购价格实际支付
完毕之日为止。
2) 第二被申请人以其持有的第一被申请人股权对裁决第(1)项第一被申请
人对申请人的股权回购款支付义务承担“有限连带补偿责任”,补偿责
任范围以第二被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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