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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2:29:17 股吧网页版
恒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185,828.77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年,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后,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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