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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7:29:01 股吧网页版
恒华科技:关于中标项目进展暨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进展暨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中标项目概述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收到隆化县建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昇新能源”)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隆化县10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63,000.49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号)。

二、双方终止合作情况

因公司(“乙方”)与建昇新能源(“甲方”)无法就本次中标项目的付款方式、权责约定等关键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协商,决定终止上述中标事宜,并于近日签订了《协议书》,具体如下:

1、甲方为“隆化县10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甲方于2026年3月6日向乙方发送《中标通知书》,确认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63,000.4994万元。
2、中标后,甲乙双方就本次中标所涉的项目合作及合同条款事宜开展了多轮务实、坦诚的商务磋商。截至目前,甲乙双方无法就本次中标项目的付款方式、权责约定等关键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从双方公司利益及风险角度综合考量,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项目中标事宜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就本次中标事宜终止合作,不再签署本次中标后的正式合同,亦不再继续推进本次中标所涉的各项工作。

(2)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项目投标保函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自动失效。甲方承诺不再就该保函主张任何权利、提出任何索赔。

(3)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均不就本项目及本次中标向对方主张任何赔偿、补偿,亦不向对方主张任何责任。双方就解除本项目的招投标关系无任何争议。

(4)基于友好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中标事宜终止合作后,仍可以就本项目开展其他后续合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5)如双方后续产生与本项目、本次中标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甲方签署正式合同,亦未实际开展项目相关工作,项目终止合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中标合作事项的终止,系公司基于自身利益及资金风险控制之考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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