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27 18:47:03 股吧网页版
ST网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8


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ST 网力 公告编号:2021-12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1 栋 20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
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