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8
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ST 网力 公告编号:2021-12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1 栋 20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
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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