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09
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ST 网力 公告编号:2022-012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五笔已审结违规担保诉讼和一笔违规担保强制执行案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合计明确需承担的担保责任余额为 22,849.99 万元,占 2020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20.03%,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9.4 条所述“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代码仍为 300367,股票价格
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174)。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较上次公告,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暂未发生变化。去除刘
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承担的回购义务项,公司自查发现 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期间,涉及未经公司审议程序违规为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盛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红嘉福科技有限公司、济宁恒德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兴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银泰锦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计 8 家公司提供12 笔对外担保,金额本金累计共计 150,567.75196 万元,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总额为 80,323.85952 万元(包含 118.81 万元利息)。目前违规担保涉诉事项中有五笔已结案,五笔未结案,一笔强制执行案件处于中止阶段(被执行人苏州智能,现东方网力为被告涉及诉讼)。
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余额中,包括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为其他债务人担
保金额共计 50,323.8595 万元、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为其他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 30,000 万元。
违规担保事项中,深圳市民信惠保理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国信保理有限公司)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光保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涉及金额
2,736.0716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收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5)),目前公司已与深圳市民信惠保理有限公司达成和解
并执行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收到深圳
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209))。
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网力、刘光、王君、许迎祺、杨智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涉及金额9,142.5 万元及相应利息,东方网力、刘光、王君就维斯可尔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维斯可尔追偿(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1))。公司 2020 年 11月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出具的(2019)京
03 民初 386 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及(2020)京 03 执 1302 号之二《执行裁定
书》,申请执行人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
京三中院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中安百联(北
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95))。
阿拉山口市鼎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合伙企业(原阿拉山口市鼎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诉东方网力、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光、王君借贷纠纷一案,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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