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9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珀新能”或“标的公司”)20%股权,同时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 31%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标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 51%。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完成后,库珀新能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的具体方案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提示性公告即将届满六个月,未能披露重组预案,但公司拟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与标的公司股东于春生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库珀新能 20%股权,同时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 31%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标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 51%。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本次交易完成后,库珀新能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并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10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2025 年 12 月 20 日、
2026 年 1 月 19 日、2026 年 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5-071、2025-072、2025-078、2026-003、2026-005)。
自提示性公告发布以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整体工作进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正在进行中。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目前,公司正与标的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方案、相关协议条款等事项持续进行磋商工作,并结合最新政策规定进行审慎的论证和分析。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能披露本次重组预案的原因
本次交易中,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合规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交易各方就交易条款、交易结构、企业运营安排等交易核心条款进行了数次沟通。截至目前,公司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仍须就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及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和中介机构进行进一步论证和磋商,交易方案尚未完全确定,因此公司未能在首次披露提示性公告后六个月届满时披露重组预案。
四、筹划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筹划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第二增长曲线,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为公司注入全新发展活力与增长动能。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筹划本次交易的可行性
1、本次交易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具备可行性。
2、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具有完备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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