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1 20:11:23 股吧网页版
汇中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2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现将相关业务开展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情况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采用澳大利亚元、欧元、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结算,且外汇收款金额较大。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择机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交易金额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币种仅限于澳大利亚元、欧元、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
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
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
损失。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在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时,控制外汇币种、金额、时间与业务合同实际情况相匹配,仅用于对冲汇率变动对外币结算合同的交易金额带来的风险。

2、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制定了《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职业
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选择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