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唐欣作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诚实、谨慎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本人 2025 年度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唐欣女士,中国国籍,1977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经历:2003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在华北理工大学经济学
院及其前身工作,2022 年 8 月至今在唐山师范学院工作;曾担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现场出席 3 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任期内所召开的 1 次股
东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在第六届董事会履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
1、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履职后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任期内未召开相关会议。
2、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任期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掌握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报告期内,所参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等事项进行了重点
关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听取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本人与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重要事项,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审慎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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