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7-08
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0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2014年7月7日上午9:00-10:00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日以传真或邮件方
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共7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
人。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德乙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
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泰电气”),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2,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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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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