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9-23
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4-044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14年9月22日上午9:00-10:00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公司
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5日以传真或邮件
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共7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6人,董事陈柏超先生因外出考察,以书面形式委托董事蔡虹代为出席。公司董
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德乙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
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
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为沈阳华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中敞口额
度5,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4年9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披露的专项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公司定于2014年10月10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