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1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号)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情形,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9月2日作出了公司股票自9月6日起暂
停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谨慎投资。
4、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2条规定,自披露其后首个半年报告起发布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9:00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
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共7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
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
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成德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刘桂文代表公司所作的《2016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 2016年度全面落实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下达的年度目标所做的各项工作。
审议结果: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6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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