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7-030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号)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
形,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9月2日作出了公司股票自9月6日起暂停
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谨慎投资。
4、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2条规定,自披露其后首个半年报告起发布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现决定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欣泰电气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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