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2-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丹东
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欣泰电气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7
号”文件批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
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1月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78,609.00股(每股面值1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16.31元。截至2014年1月2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57,349,112.79元,扣除发行费用37,349,125.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9,999,987.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
其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01010005号《验资报告》。
二、欣泰电气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欣泰电气《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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