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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2 17:01:40 股吧网页版
欣泰电气:关于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6

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5-104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15:00至2015年9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股东陈柏超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2015年9月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

5、邮政编码:118006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372;投票简称:欣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全部议案 100.00

议案一 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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