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13
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9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泰电气
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17年7月17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
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而且欺诈发行具有违法行为不可纠正、影响不可消除的特征,也不符合重新上市的要求。公司股票退市后,无法重新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3、公司目前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4、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审慎投资。
5、根据兴业证券先行赔付基金的赔付范围,退市整理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不属于先行赔付的对象,产生的投资损失不会得到先行赔付基金的赔偿。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6、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今日披露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6月9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公司”)
发布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发布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管理人公告》,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切实承担中介机构责任,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出资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而遭受的投资损失,并由投保基金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投保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以下简称“赔付工作组”)负责执行专项基金日常事务。2017年6月16日,赔付工作组发布了《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关于赔付资金确认和划付的实施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公告》),公布赔付信息查询、适格投资者申报、赔付资金划付的详细流程及后续赔付工作安排。
现将专项基金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实施公告》,在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7月28日期间,接
受一级市场卖出新股损失和二级市场投资差额损失赔付的适格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或公告列明的其他方式,发出对赔付金额的有效确认指令。
自2017年6月19日开放适格投资者申报起,截至2017年7月12日,已完
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人数占适格投资者总数的 82.58%,已完成有效申报的
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的87.06%。
注:适格投资者总数不含仅持有新股的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总赔付金额不含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仍持有新股损失,及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仍持有属赔付范围欣泰电气股票的二次赔付金额。
二、适格投资者申报(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卖出新股损失赔付申报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赔付工作组将继续通过客服热线和证券公司联系并通知投资者,向适格投资者推广本次赔付有关事项和安排,争取让最大范围的适格投资者获得赔付。尚未进行赔付申报的适格投资者,请根据《实施公告》规定的申报流程,在2017年7月28日前通过正确的方式申报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资金划付时间为2017年8月3日起,适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8月7日前对赔付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如下方式咨询有关专项基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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