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19:56:02 股吧网页版
扬杰科技:关于出售下属控股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下属控股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全球贸易形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合法权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微科”)决定转让其持有的 CaswellIndustries Limited(以下简称“CAS”或“Caswell”)100%股权。Caswell 目前持有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和 Micro Commercial ComponentsCorporation(USA)的 100%股权,两家公司均为经营 MCC 品牌的贸易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 Caswell 的股权,Caswell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全球贸易形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微科拟与香港蓝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晟”)
于 2026 年 5 月 5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 Caswell 100%股权(对应公
司注册资本 USD 50,000.00)以 13,976.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蓝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 Caswell 的股权,Caswell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出售下属控股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香港蓝晟贸易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67775571-000-05-25-7

住所:FLAT/RM 01, 11/F., CHAO’S BUILDING 143-145 BOHAM STRAND
EAST SHEUNG WAN

执行董事:李红

注册资本:HKD 100,000 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22 日

业务性质:贸易

股权结构:自然人张小玲持有其 100%股权。

香港蓝晟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香港蓝晟及其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类别及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 Caswell 100%股权。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aswell Industries Limited

公司注册号:350132

执行董事:梁勤

住所:英属维京群岛

注册资本:USD 50,000.00

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28 日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商业登记号码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香港美微科

半导体有限 64922846-000-06-22-1 USD 50,000.00 货币 100%
公司

(二)主要财务信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